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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办公室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印发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菱镁企业产能置换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14:12来源:作者: 点击: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菱镁企业产能置换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菱镁企业产能置换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强我市菱镁产业综合整治,实现我市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辽宁省推进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辽政办〔2020〕33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印发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工信建材〔2020〕157号)文件精神,制定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菱镁产业产能置换指导意见:

    一、严格把控项目备案,执行产能转换程序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印发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产能置换操作程序,开展我市菱镁企业产能置换工作。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菱镁矿浮选及镁砂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建设项目备案前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依托现有装置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的项目,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对首台(套)装备产业化、装备中试项目,可不制定产能减量置换方案,但需经省工信厅组织论证,并公告建设项目情况无异议,报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规范产能置换标准,实现产业提档升级

    按照《辽宁省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辽工特发〔2018〕1号)文件要求,新上轻烧氧化镁企业产能不低于10万吨,且单台装备年产能不低于5万吨;重烧镁砂单台装备年产能不低于5万吨,且为机械化密闭式生产;电熔镁砂炉单炉变压器容量不小于4000千伏安(含)。新建菱镁项目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使用清洁燃料,现有企业要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暂不具备条件的园区,要建设统一的清洁能源中心。全市所有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轻烧氧化镁、重烧镁砂、中档镁砂、高纯镁砂、电熔镁砂,含合成砂)制品企业按上述标准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并向市政府做出实施承诺。

    三、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全面开展产能置换工作

    全市范围内的菱镁矿浮选及镁砂制品企业都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将不予复工复产验收。

    (一)产能置换与复工复产同步进行,促进企业原产能认定

    1.申请复工复产企业要制定产能置换实施方案,经所在地镇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工信局进行审核确认,置换方案通过后,确认企业原产能,并按产能认定程序上报公示。

    2.对前期已验收合格复工复产的企业,由属地镇(街道)负责,联系企业补齐产能置换方案,并向市政府做出实施承诺,再对企业原产能进行认定。

    3.产能置换方案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否则将不予认定原产能。

    4.对没有相关手续和手续不全的菱镁浮选及镁砂制品企业,产能置换方案报省领导小组报备。

    (1)严格按产能置换标准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新建生产线技术装备参考《辽宁省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修订)》(辽工特发〔2018〕1号)相关要求。置换后建设项目要进入园区或产业集聚区,使用清洁能源。企业作出6月内退出产能的拆除的承诺。

    (2)报备程序:企业制定的产能置换方案报属地镇政府同意,工信局初审汇总,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领导小组报备。待省领导小组通过后,按照省领导小组意见完成相应工作。

    (二)明确产能置换操作流程

    1.退出产能核定:原则上依据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上设计产能确定。对实际产能小于核准或备案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对实际产能大于核准或备案产能的,按核准或备案产能确定。实际产能须经现场核实查验主体设备规格,按照产能换算表(详见附件1)推算确定。

    2.产能置换方案的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的制定主体是建设项目所属企业。产能置换方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和退出产能情况,须明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附件2):

    (1)建设项目所属企业名称、建设地址、主要产品、主体设备(生产线)型号规格数量、设计产能、开工时间、投产时间、置换比例。

    (2)退出产能所属企业名称、地址、主要产品、退出的主体设备(生产线)型号规格数量、设计产能、核定产能、关停时间、拆除完成时间。

    (3)退出产能的合规性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产能出让企业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核准或备案文件、环评批复等合规性文件材料。

    (4)产能出让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出具书面承诺,须确保职工安置到位、退出产能真实准确、无重复使用等。

    3.产能退出:退出产能要在公告退出6个月内须拆除,若因土地审批手续等客观原因,产能置换完成时间最长可延长至一年半(从产能置换方案公示结束日算起)。企业对产能置换方案的制定和执行负有主体责任。建设项目所属企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方案,及时报备方案终结情况。产能退出企业按时限要求拆除用于产能置换的生产线,收集整理好文档和影像资料,及时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验收。

    4.鼓励第三方组织参与产能置换方案审核、产能核定等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鼓励企业及地区间互相监督。

    5.产能退出企业在拆除设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要求作业。

    (三)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的总体原则,鼓励大型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兼并重组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业提档升级,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四、推进产业向园区和集聚区转移,保证企业产能置换项目的实施

    (一)由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镇(街道)完善园区和集聚区的土地规划、空间规划和土地审批等相关事宜,保证产能置换项目的承接。

    (二)园区和集聚区所在镇要做好水、电、路、通信、排污管网和清洁能源中心等生产要素配置,并制定入园企业条件,确保产能置换项目有效实施。

    五、建立“一事一议”制度

    全市菱镁矿浮选及镁砂制品企业原有产能确认后,原则不再增加轻烧镁砂产能,但对用于镁建材、镁化工、镁金属、镁合金等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对上争取,进行调整,保证项目所需轻烧镁粉供应。

    六、建立包保制度

    由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负责,梳理好产能置换项目库,由相关镇(街道)建立包保责任制,保证产能置换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产能置换表

    附件2:产能置换方案

    附件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