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简介】
什司县村村民张某某雇佣王某甲挖掘机去自家果园作业,挖掘机上山途中经过一段400多米长新修水泥路面,这段水泥路面是李某某、王某乙等30多户果农集资修建的,由于水泥路面刚修好,用草帘和塑料覆盖,尚在养生期内。王某甲本不想开上山,张某某坚持让王某甲开过去。当挖掘机下山途中,被附近果园干活的果农发现,果农担心路面损坏严重,大家的心血付诸东流,于是集结30多人将挖掘机围住不让下山,要求王某赔偿路面损失。可挖掘机现停在山路作业路中间,所有果农车辆无法上山拉果,现正是南果梨采摘期,影响果农采摘损失几百万元(每户果农有七八万斤,三十多户果农就是二百多万斤),一部分果农把这起矛盾纠纷反映到了村民评理说事点,说事员搜集到这条重大信息后马上报到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过程】
调解员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向镇相关领导汇报,之后,以最快的速度驱车前往。到达现场时,双方群众的情绪已经出现失控,相互吐脏话,辱骂对方,李某某、王某乙等30多人已经顺手拿起了木棍、铁锹等工具,张某某这方已经从车上拿下铁棍等工具,一场群殴一触即发。为了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首先将双方群众隔离开来,在隔离过程中,调解员胳膊不知被什么划伤,为了及时化解这场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没有时间进行包扎处理。双方看到调解员受伤了,这才停止了争吵和攻击行为。
调解员迅速了解事件情况,首先张某某如实陈述了雇佣王某甲挖掘机去自家果园作业,挖掘机上山途中经过刚修好尚在养生期内水泥路面,王某甲不想开上山,张某某坚持让王某甲开过去的事实。当调解员问张某某是否知道养生期内的水泥路面不能碾压时,张某某明确表示知道。张某某认为:“水泥路已经修完好几天了,并且盖着草帘,挖掘机开过去不一定能压坏,再加上自家着急干活,就让王某甲直接开过去了。”王某甲对开挖掘机上山的经过讲述与张某某一致。王某甲认为:“张某某是雇主,他已经提醒了水泥路面不能碾压。如果真的压坏了,也是张某某负责。”李某某、王某乙等人也如实陈述了他们看见挖掘机碾压路面并立即阻止的详细过程。
调解员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现场勘查,抓住了这次矛盾问题的症结所在,首先明确张某某让挖掘机上山的行为就不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某、王某乙等拿铁锹等工具挥舞的行为也给予了严厉批评。通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将群体性事件容易产生的严重后果进行了普法,双方群众的情绪逐渐稳定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深深悔悟,遇事不冷静,伤了感情不值得,思想态度上有了很大的缓解。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耐心的调解,使纠纷各当事人明白了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均表示各自存在着问题,在调解员依法、合情合理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
一、张某某和王某甲承认了错误,进行了诚恳道歉,愿意赔偿由于碾压养生路产生的损失。
二、李某某、王某乙等人也对自己不理智行为做了检讨。
一场群体性矛盾纠纷在调解员高效化解、专业化解中得到解决。事后,调解员对此案进行了回访,此次纠纷得到了合理解决,各方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调解点评】
山林土地纠纷是农村常见纠纷,因为土地问题往往牵涉众多群众,如不妥善解决,容易激化为群体性、暴力性事件,影响社会安定。该案中,调解员理清线索,冷静思考,找准突破口,逐一击破,是顺利调解的关键。
调解员在调节的过程中时刻以人为本,从实践出发,听取矛盾双方的心声和意见,主持公道,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当事人双方在听完调解员合情合理的话语后,均意识到应当心平气和地去解决问题,积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切不可冲动鲁莽行事。这起纠纷的解决也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中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