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22]8号)的文件精神,对我市符合文件要求的企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通过企业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经人社局相关部门联合初审,将符合标准的补贴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3日17: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反映情况。
电话:3308681
地址:人社局329室
附件:2024年1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名单
uedbet体育_uedbet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